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xx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举全市消防部队之力,确保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为全市人民欢度国庆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公共娱乐场所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支队下发的《“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庆保卫“防消牵手”行动方案》为指导,结合支队关于认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深化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彻底清剿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消防队伍执勤战备,深化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是: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四)网吧、游艺场所;
(五)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面检查。认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按照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全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是否依法经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四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治工作措施,依法督促整改消除,确保监督执法到位。
(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整治范围内曾列入前四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逐一核查隐患现状,坚决防止反弹;对列入第五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防范措施,督促隐患单位在9月20日前整改完毕;排查发现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截至9月20日不能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要依法责令单位停产停业或提请当地政府发布行政命令强制停业整改。
(三)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按照总队下发的《黑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工作方案》和《细则》的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考评自评工作,并对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督促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凡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存在问题的,要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罚,确保在国庆节前达到合格标准。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加快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单位联网率,切实掌握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法。
(四)加强“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在对公共娱乐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同时,辖区消防中队要按照“防消牵手”的要求,一并开展“六熟悉”和实地演练。一是指导单位制定完备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和记录;培训单位专兼职消防员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二是掌握消防控制室的运行情况,确保发生火灾后能迅速利用消防控制室判明着火区域、掌握防火分区自动和手动关闭等情况。三是对娱乐场所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封闭和防烟楼梯、安全出口等情况要逐一检查、测试、登记造册。四是查清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系统的完整好用情况,专项开展消火栓实地出水测试。五是掌握自动、手动启动排烟系统的方法,确认所有排烟口的完整好用情况。六是熟悉掌握公共娱乐场所内部可燃装修及火灾情况下可能造成的烟气伤害,以及采用动力电源的设备情况,保证灭火行动安全。七是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灭火预案,强化人员疏散措施,并逐一开展实地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