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谈话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原则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坦诚相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二、谈话对象及方式
谈话对象:新任职领导干部
谈话方式: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新任职科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三、谈话时间:2024年*月*日。
四、谈话内容
谈话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重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引导干部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
五、谈话程序
(一)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二)谈话责任人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三)谈话对象结合自身实际谈感受和认识。
六、谈话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推进廉政教育关口前移,做到常提醒、早提醒,帮助引导干部健康成长。
(二)完善谈话机制。要做好谈话记录,谈话结束后,谈话责任人和谈话对象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并及时交政工科存档。对谈话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谈话责任人要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三)力戒形式主义。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讲真话、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