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各乡(镇)领导干部与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确保乡镇(街道)承接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今天,我们举办XX县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
参加今天开班式的有: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全县各赋权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23个乡镇分管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同志。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培训时间为1天,希望大家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把身心和精力放在学习培训上,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取得预期效果。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持续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XX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要求,今年,我们需要对第一批、第二批未赋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6项)进行公布,按程序全部赋完。但县级行政权力赋予乡镇(街道)后,还有一个“过渡期”,不是一赋了之、赋完了事。各乡镇(街道)与赋权部门要通过此次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抓好乡镇赋权的组织落实。同时要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为法治保障的工作推进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正确认识和对待乡镇(街道)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自2021年8月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以来,已经经过了两年多的执法实践,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乡镇(街道)在行政执法改革时的薄弱环节,需要大家正视和研究。
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部分县级部门对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指导力度还不够,个别部门重视程度还不够到位、工作统筹安排还不够细致。大家要注意,县级部门对乡镇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是规定动作,在各部门的“三定方案”中都有明确要求,各赋权部门务必要对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指导培训力度还不够。部分县级赋权部门以“属地管理”和“派驻机构编制下放到乡镇管理”为由,放松对乡镇(街道)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培训力度,对乡镇(街道)履行的行业领域内的行权事项不够了解,对乡镇(街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有效解决。
三是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不够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乡镇与部门之间难以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全县各乡镇(街道)仅有42人取得执法证,持证率仅有60%左右,乡镇工作力量薄弱,法制审核力量严重不足。
三、纵深推进乡镇赋权和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要切实做好赋权承接工作。县委编办要牵头制定承接事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督促县级赋权部门与乡镇(街道)做好赋权事项划转的无缝对接;县级赋权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要积极对接,进一步明确下放行政权力的具体事项、法律依据以及权限范围、职责边界等,要及时向乡镇(街道)明确赋权事项清单。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为行政执法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支持;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与县级行业部门沟通,要善于统筹管理辖区内行政执法活动,整合调配使用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要建立赋权“过渡期”制度。县委编办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权力“过渡期”制度,明确过渡期执法主体职责,实现执法工作平稳过渡;县级赋权部门在过渡期内,要承担赋权事项的执法监管和指导责任,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共同开展执法活动。同时还要编印关于下放行政权力的操作指南供乡镇学习借鉴。各乡镇(街道)在过渡期后,作为执法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县级赋权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明确运行程序、运行规则和权责关系,加强总结评估、跟踪问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要加强乡镇执法培训指导。县级赋权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赋权事项运行监管,对放权及权力运行“扶上马、送一程”。要指导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建设,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确保承接职权“接得好、用得好”,确保各项职权精准落地见效;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落实乡镇赋权工作牵头部门职责,督促指导赋权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