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作为全市首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试点单位。原属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xx区分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将整体移交xx区交通运输局实施,并且移交的事项需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一、改革试点前工作情况
在经过行政审批事项历次改革后,xx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方面主要涉及:公路工程建设方面审批、公路路政管理方面审批和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其中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路政管理审批已基本移交xx区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xx区交通运输局仅保留x项行政审批或确认事项,xx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均在xx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但由于xx区为建成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xx区分局且行政审批事项均未进驻xx区政务服务中心,因此xx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无法实现“一窗通办”和“一网通办”。
二、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xx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交通〔xx〕xx号)文件要求,xx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先行在xx区和xx市开展改革试点。
在经过近半年的试点改革准备工作后,xx区完成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装修和xx省运政专线接通等前期工作。xx年xx月xx日,xx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正式进驻xx区政务服务中心,xx区成为xx市首家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实现“一窗通办”的地区。
三、改革试点经验
(一)行政审批联合踏勘制度
随着改革试点推行,xx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新下放职责,为便于与区运管分局在审批阶段实现工作交接,同时兼顾双方履行监管职责,经协商并经上级部门同意,xx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试点由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运管分局联合踏勘的方式开展现场踏勘,并签署联合踏勘意见;现场踏勘完成后,由区交通运输局依据法定程序出具审批意见。
(二)完善审批信息推送和对外公示制度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区交通运输局每半月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半月内行政审批信息;每月初向区运管分局、xx中新区建管局和经开区规建局抄报上月行政审批信息;同时,针对部分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申请人在承诺期满后未按照承诺完成相关事项的,区交通运输局通过xx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完成后给予撤销审批。
(三)建立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机制
在本次试点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方面,xx区实行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运管分局联合检查的工作方式。按照xx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xx区道路运输方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均实行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运管分局联合检查的工作方式。与此同时,在道路运输日常监管过程中,部分情况相对特殊的案件,xx区采用由区运管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参与的方式在审批和监管职责范围内完成联合约谈和联合检查,以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
(四)建立xx中新区和经开区道路运输联合审批和监管机制
按照xx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经多次多方面协商,由xx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除本区范围内审批事项外,同时负责经开区和xx中新区(空港经济区)原xx区辖区相关审批事项。xx区每月初向xx中新区建管局和经开区规建局抄报上月行政审批信息;在道路运输日常监管过程中遇到部分情况相对特殊的案件,xx区采用由xx区牵头,xx中新区和经开区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联合约谈和联合检查,以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
(五)强化地方政府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在本次xx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xx区所有道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均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在日常审批环节加强了与属地街道的对接联系,更有利于对驾培和停车场等场地租赁合同的真实性的核实;同时,在监管环节,区运管分局和区交运局加强了与xx区区级各部门和各街道的联动,在特殊案件处理方面取得了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