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和市局党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并紧扣会议主题,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分管单位、基层民警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透彻。思想上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识是清晰的、态度是坚决的,但在将其转化为推动分管领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做得不彻底。有时未能完全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比如,在谋划2025年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时,对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开局这一国家战略的思考不深入,更多地是从本市治安状况的战术层面进行考量,未能将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宏大布局中。
二是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敏锐性不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提升。例如,2025年下半年,网络上出现个别抹黑我市营商环境的言论,初期认为是孤立的网民抱怨,未能第一时间从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进行分析研判,导致后续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陷入被动,错失了掌握主动权的最佳时机。这反映出我对潜在风险的洞察力和预见力不强,未能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不坚决。在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虽然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但在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上做得不好。例如,在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改革中,满足于完成户政、出入境等窗口191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的硬性指标,但在推动数据壁垒的深层次打通、实现更多跨部门业务“一次办好”上,畏难情绪较重,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不强,导致部分关联业务仍需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影响了改革的整体成效和群众的最终体验。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结合不紧密。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系统性、全面性做得不好,存在“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新论断新要求的学习,停留在通读公报、听取传达的层面,但在如何指导分管的经侦、禁毒等队伍建设,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方面,缺乏深入研究和具体举措,导致理论学习与公安实践“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党性锤炼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作为一名在公安战线工作多年的老党员,有时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自我革命精神有所懈怠。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的“辣味”不浓,习惯于“隔靴搔痒”,不愿真正触及思想深处的矛盾和问题。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时,更多地是以领导身份作指导、提要求,而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教育、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得不好。
三是价值观念的“总开关”拧得不牢固。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上自我要求不严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淡化。例如,在审批分管部门的经费预算时,对于一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可搞可不搞的活动,有时考虑到“提振士气”“搞好关系”,把关不严,审批放行。这反映出我在思想深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未能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的堤坝筑得不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不深入。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扎实,存在“被动下访”多、“主动服务”少的问题。虽然也经常到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调研,但大多是按照预定路线、听取干部汇报,真正“沾着泥土、带着露珠”的调研不多。2025年,全市接报的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和案损数额虽实现大幅下降,但在一次基层走访中,有群众反映,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投资”式新型诈骗手法仍在社区蔓延,而我们的预警宣传工作未能及时跟上,这说明我的工作与群众的实际期盼之间存在差距。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性不坚定。作为班子成员,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参与集体决策时,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于一些非原则性问题,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因为怕影响团结、怕得罪人而选择保留,未能充分发表个人见解。在一次讨论智慧警务系统升级方案的局党委会上,我对其中一个技术模块的实用性和成本效益存有疑虑,但看到多数同志表示赞同,便没有坚持己见,放弃了进一步论证的机会,导致该模块上线后效果不彰,造成了资源浪费。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娴熟。长期从事公安工作,有时不自觉地会凭经验办事,对权力运行的边界缺乏足够的敬畏之心。在分管的执法工作中,片面追求破案率、打击效率,对执法程序、证据规范的重要性强调不够。2025年第三季度,分管的某支队在办理一起经济案件时,为尽快追赃挽损,出现了不规范的查封、冻结行为,虽然最终案件成功告破,但也引发了涉案企业的行政复议,给全局执法公信力带来了负面影响。这暴露出我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上抓得不严、不实。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应对新挑战新风险的斗争精神不强。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有时存在求稳怕乱、不敢破局的保守思想。例如,针对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在打击治理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习惯于沿用传统侦查模式,对于构建“以快制快”的技战法体系、提升专业队伍的核心战斗力,统筹谋划和推进力度不够,导致在与新型犯罪的较量中时常处于被动追赶的局面。
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不正。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比如,对于能够迅速提升公众安全感的“盗抢骗”案件,投入的精力多、抓得紧,而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警企关系等需要久久为功的“软实力”建设,则重视不够、投入不足。2025年,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法治环境指标排名相对靠后,其中就反映出公安机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方面存在短板。
三是攻坚克难破解深层次矛盾的锐气不足。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恒心。我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一直是个薄弱环节,治安隐患突出,矛盾纠纷多发。多年来,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大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举措,未能从根本上建立起一套适应超大城市治理需求的联动共治长效机制。这说明我在面对复杂棘手问题时,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敢于担当的魄力。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不彻底。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足于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但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上用力不够。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谈心谈话多是鼓励和肯定,严厉的批评和“红脸出汗”式的提醒较少。对于分管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碍于情面,没有及时“咬耳扯袖”,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心不大。对形式主义的顽固性和危害性认识不深,有时甚至不自觉地陷入了形式主义的怪圈。比如,在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时,过于强调方案的“尽善尽美”、台账的“规范齐全”,导致基层单位将大量警力耗费在“做材料”“补档案”上,挤占了投入实战的时间和精力。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总结报告中存在的抄袭、拼凑问题,虽然有所察觉,但只要不出现原则性错误,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严肃追究。
三是抓队伍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不牢固。对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研究不深,制度建设存在滞后性。例如,针对少数民警网络言行不规范的问题,主要依赖于事后批评教育和处理,缺乏事前引导和有效监督的制度化约束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虽然强调“以实绩论英雄”,但在如何科学界定“实绩”、如何精准考察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方面,评价体系和考察办法还不够完善,导致个别“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的干部未能及时得到提拔重用。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全省公安系统内部通报了市公安局分局民警张某挪用单位资金的典型案例。张某利用担任单位报账员的职务便利,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多次通过伪造票据、虚构支出等方式,累计挪用公款110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高消费,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此案性质恶劣、教训深刻,对我触动极大。
(一)原因剖析
深刻剖析张某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总开关”失灵。张某作为一名青年民警,在各种诱惑面前,放弃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持续改造,精神上严重“缺钙”,导致其沉迷于网络赌博,思想防线彻底崩溃,将党纪国法抛于脑后,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二是监督管理机制“牛栏关猫”。该单位在财务管理、印章使用、票据报销等关键环节存在明显漏洞,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严重缺失,为张某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纪律规矩意识“荡然无存”。张某身为执法者,却毫无纪法观念,把单位的资金当成自己的“提款机”,心存侥幸,恣意妄为,反映出其对党纪国法的极度漠视和对组织的毫无敬畏之心。
(二)对照案例查摆存在的问题
以张某案为镜鉴,联系个人实际,我深刻查摆出自身存在三个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对照理想信念,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警惕性不强。深刻反思,自己有时也存在安于现状、不愿吃苦的思想,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有所弱化。虽然没有像张某那样出现严重问题,但也反映出在党性修养上存在放松要求的倾向。如果不能时常“掸思想之尘、祛行为之垢”,就有可能在潜移默化中被错误思想侵蚀。
二是对照监管责任,严管所辖、敢抓敢管的担当精神不足。作为分管领导,我对分管单位的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工作,更多的是宏观指导,对具体环节的风险点排查和制度漏洞堵塞抓得不细不实。张某案暴露出基层单位监督的虚化和弱化,我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这警示我,严管才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三是是对照纪法敬畏,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底线思维不牢。反思自己在行使权力时,是否做到了时时、事事、处处都依法依规。例如,在一些人情往来上,有时界限划分不清,存在模糊地带。张某案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有特权思想,必须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
三、原因分析
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剖析的反面典型案例,我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反思,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理论武装的深度不够。根本原因在于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和“能力不足”的忧患意识。在处理工学矛盾时,往往以工作忙、任务重为借口,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再学习、对理想信念的再锤炼、对党性修orns的再砥砺。学习的系统性、连贯性不强,满足于浅尝辄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理解不透彻,未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
二是政治站位的高度不够。未能时刻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审视和谋划,大局观、全局观不强。有时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习惯于从分管领域“一亩三分地”出发,对“国之大者”心中无数,导致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理解不深、站位不高、格局不大,执行上出现偏差。对新时代公安工作面临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理解不深刻,导致在工作中未能完全处理好维护稳定与服务发展、严格执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
三是宗旨意识的根基不够。随着职务的提升和环境的变化,与基层群众的直接联系减少了,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更多的是通过听汇报、看材料了解情况,深入基层一线“解剖麻雀”不够,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体察不深,导致一些决策和工作部署未能完全契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表现,根源在于脱离群众的危险。
四是自我革命的勇气不够。随着年龄增长和工作阅历增加,锐意进取、敢闯敢试的劲头有所消减,工作中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和经验主义,思想上求稳多、求变少,缺乏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时看得见但改得慢,甚至有“闯过思想关、就算过了关”的错误认识。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上,满足于不出事,对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顽瘴痼疾,缺乏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的决心。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忠诚警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重大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和改进作风的成效。
二是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年确定2-3个重点课题,深入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基层单位和社区开展蹲点式调研,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强化担当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直面风险挑战,着力破解影响制约我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难题,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公安力量。
四是扛牢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警。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把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落实到位,努力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公安铁军。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恳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XX银行纪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案例)
按照XX银行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前,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并参加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研讨。同时,我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等形式,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负责同志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了对我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于2025年6月由XX岗位转任纪委书记,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半年来,我努力加强学习、适应岗位、履行职责,但在思想和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政治判断力仍需提升,政治执行力尚有差距
一是政治监督的融入性结合性不紧密。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方面,思考和实践的深度不够。例如,在2025年第三季度对某分行信贷投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我更多地关注了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良贷款率等业务合规指标,但对于该分行在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十五五”规划开局重点项目方面的政治站位高不高、行动快不快、措施实不实等问题,挖掘不深、研判不透,未能完全将政治监督嵌入业务发展的全过程,从政治高度审视业务问题的能力不强。
二是贯彻决策部署的穿透力执行力不彻底。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虽然能够做到闻令而动、坚决执行,但在推动政策要求直达基层、末端落实上,力度有所衰减。2025年下半年,总行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我牵头制定了监督方案,也组织了多次督导检查,但更多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的方式,对一些风险隐患较为集中的基层网点,未能做到“四不两直”式暗访,导致对基层存在的“报喜不报忧”、风险处置“上热下冷”等情况掌握不全面,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敏锐性前瞻性不敏锐。身处金融领域,对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廉洁风险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认识和准备不充足。比如,面对数字化转型加速,线上业务、供应链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不断涌现,我对其中可能潜藏的利用数据权限谋私、内外勾结等新型腐败和作风问题,缺乏系统性研究和预判,未能及时推动建立健全前瞻性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在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上做得不扎实。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理论武装的自觉性仍需增强,党性锤炼的实践性尚有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不深入。日常更多地是通过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阅读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学习,个人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时间偏少,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在如何与银行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指导实践上,思考得不深不透。比如,对全会提出的“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理解多停留在抓具体“四风”问题上,对于如何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净化政治生态,缺乏系统性的谋划。
二是党性分析的深刻性斗争性不坚决。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自我批评“怕揭短”,相互批评“怕伤人”。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对其他同志的批评建议,多以鼓励和肯定为主,点问题时比较含蓄、比较委婉,担心辣味太足影响团结。这种思想根源在于党性锤炼不够,没有完全摆正个人感情和党性原则的关系,自我革命的精神和斗争精神有所弱化。
三是角色转换的彻底性坚定性不彻底。从业务条线转到纪检条线,虽然岗位变了,但思想深处有时还残留着过去抓业务、谋发展的惯性思维。在分析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时,偶尔会不自觉地先考虑业务发展的不易、培养干部的不易,导致在初步研判时,对一些处于纪律“临界点”的问题,内心深处有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应以教育为主的想法,执纪从严的尺度把握不够稳定。这反映出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强。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群众路线的践行度仍需加深,规矩意识的坚守度尚有差距
一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频次和深度不够。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一线网点、深入员工和客户中间开展调研的时间较少。2025年下半年,我累计到基层联系点调研仅5次,且多是听取班子汇报,与普通员工、一线客户经理的“一对一”谈心谈话不多,对他们工作中的堵点、生活中的难点以及对总行作风建设的真实感受,掌握得不够直观、不够鲜活。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扎实,导致一些监督工作与基层实际结合不紧密。
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严肃性不强。作为班子成员,能够坚持集体领导,但在一些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上,有时会因为事项比较紧急或自认为问题不重大,在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前,与班子其他成员的酝酿沟通不充分,发表意见时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未能充分听取和吸收不同意见。这说明在敬畏组织、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方面,思想上还没有真正绷紧弦。
三是防范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惕性不高。虽然自身能够做到清正廉洁,但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的教育提醒抓得不严不实。例如,有时会收到一些地方分支机构寄来的土特产,虽然价值不高,也都按内部规定做了登记处理,但没有第一时间严肃回绝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内心深处认为这是地方同志的一点“心意”,不便“驳面子”。这种想法本身就是对纪律要求认识模糊、敬畏法纪意识不强的表现,容易在小事小节上打开缺口。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攻坚克难的锐气仍需砥砺,守正创新的意识尚有不足
一是主动担当作为的劲头和勇气不足。面对当前金融反腐和作风建设的复杂形势,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特别是刚到纪委书记岗位,对一些历史遗留的、涉及面较广的信访举报件,在处置上显得比较谨慎,担心“一石激起千层浪”,影响单位稳定。比如,在处理一批关于不良资产处置背后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匿名举报线索时,前期调查摸排耗时较长,在获取初步证据后,没有立即启动初核程序,而是反复研究论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魄力不强。
二是守正创新破解难题的思路和办法不多。在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沿用老经验、老办法,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机制破解监督难题的能力不足。例如,在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上,主要还是依赖信访举报、专项检查等传统手段,对于如何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大额资金流水、异常关联交易、重点岗位人员行为等进行智能分析和风险预警,从而精准发现“四风”问题背后的腐败线索,思考不多、探索不够,导致监督质效有待提升。
三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立场和站位不稳。在推动工作时,有时急于求成,希望尽快打开局面、做出成绩,存在一定的“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急躁情绪。2025年10月,为了推动全行廉洁文化建设,我要求各单位在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廉洁文化墙的布设,并将其纳入年底考核。这种“一刀切”的要求,没有充分考虑各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增加了基层负担,产生了形式主义,背离了干事创业的初衷。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严管严治的韧劲仍需加强,常态长效的机制尚有欠缺
一是履行“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不够。作为纪委书记,虽然聚焦主责主业,但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上,抓手不多。在与党委其他班子成员沟通时,对他们分管领域内的作风建设和廉洁风险提醒多,但硬起手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少。导致个别部门依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力未能实现层层传导、压实到“神经末梢”。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对一些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问题,发现和纠治不及时。例如,总行下发文件要求基层报送作风建设情况总结,有的分支机构直接从网上抄袭拼凑,内容空洞、数据失实。我在审核时虽然发现了问题,但仅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责令重写,没有深挖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导致整治效果打了折扣,未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是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我在这方面的思考和行动还不够。目前,更多是依靠节点提醒、通报曝光等方式抓作风,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上下的功夫不深。比如,针对公务接待、商务宴请等容易产生“四风”问题的环节,现有的制度规定还比较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新出现的“不吃公款吃老板”、躲进单位食堂规避监督等问题,还没有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执纪的制度基础不牢固。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按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XX银行XX分行原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张莉军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案,对我触动很大,教训极其深刻。
(一)案例当事人原因剖析
张莉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用公款组织员工出国旅游。深刻反思其堕落轨迹,根源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总开关”失灵。张莉军把党的纪律规定当作“耳旁风”,根子在于其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ઉ炼,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她没有从政治高度认识作风问题,而是简单地将其视为“福利”问题、“激励”手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导致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二是纪律规矩“高压线”虚设。该案反映出张莉军对党的纪律毫无敬畏之心,纪律观念极其淡薄。她认为用单位的奖励费组织旅游是“合情合理”的,是为团队谋福利,完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把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纪律之上,充分暴露了其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是权力观念“方向盘”扭曲。张莉军将手中的权力视为搞“小团队”、收买人心的工具,试图通过组织公款旅游来笼络下属、树立个人“威信”。这种错误的权力观,使其忘记了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公,而不是为私、为小团体谋利。最终,这种被扭曲的权力观使其偏离了正确的航向。
(二)对照案例查摆自身差距
以张莉军案为镜鉴,反躬自省,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在政治鉴别力上存在差距。张莉军将违纪行为包装成“团队建设”,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反思自己,从业务条线转岗而来,有时对业务活动和纪律边界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如果面对类似情况,我能否第一时间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辨明是非,坚决抵制以“业务创新”“激励员工”为名的“四风”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锤炼和检验。
二是在斗争精神上存在差距。张莉军之所以能够违规操作成功,也反映出当时其所在单位的监督制约机制失灵。作为纪委书记,我是否具备了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的斗争精神?面对可能来自上级、同级或所谓“集体”的压力,我能否坚持原则、敢于说“不”,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是我必须时刻警醒和反思的。
三是在自我要求上存在差距。张莉军案警示我们,作风问题无小事,小节不守终累大德。反思自身,虽然能够做到大的方面不出问题,但在一些细节上还不够警惕。比如,对于一些超标准的公务接待,有时碍于情面没有当场提出反对意见。这种思想上的“毛刺”如果不及时清除,就可能为今后犯错误埋下隐患。必须以案为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根源上,理论武装的深度和思想改造的力度不够。作为一名从业务条线成长起来的干部,过去长期专注于金融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缺乏深钻细研的恒心和毅力。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很大差距。导致理论根基不牢,思想“总开关”拧得不紧,未能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指导纪检监察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角色转换后,思想改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未能彻底清除业务思维惯性,是产生各类问题的总根源。
(二)政治站位上,国之大者的胸怀和政治三力的锤炼不够。虽然能够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站位不高、格局不大,习惯于从银行自身、从纪检工作本身思考问题,未能时时事事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审视、谋划和推进工作。对“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的政治意蕴理解不深,导致在推动政治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时,切入点找得不准,融入度不够,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在实践中不断锤炼提升。
(三)能力本领上,敢于斗争的勇气和善于斗争的智慧不够。面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自身存在明显的“本领恐慌”。由于缺乏系统的纪检专业训练和实践经验,对于如何精准发现问题、如何运用“四种形态”、如何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知识储备和能力储备都有欠缺。面对复杂问题和歪风邪气,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斗争的勇气不足;在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斗争的智慧不多。这种能力上的短板,直接影响了履职尽责的实际效果。
(四)作风建设上,自我革命的精神和从严从实的要求不够。随着职务的变动,自我感觉良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淡化,对一些作风上的小问题警惕性不高。在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自觉性减弱,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思想有所抬头。在自我要求上,有时标准不高,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没有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最高标准来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不强,没有真正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于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凝心铸魂上达到新高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年至少精读2本理论专著,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在履职担当上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XX银行落地见效。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加快补齐能力短板,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在干中学、学中干,尽快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在作风建设上树立新标杆。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与一线员工和客户面对面交流,倾听呼声、解决难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精文减会,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班子中带头讲真话、讲实话,坚决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中统一。
(四)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在清正廉洁上作出新表率。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格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恳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案例)
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我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但在对标对表、知行合一上仍有差距。
一是在政治判断力上,洞察能力不够敏锐。对交通运输领域工作中的政治因素和政治影响认识不深,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视野来审视和谋划纪检监察工作。例如,在2025年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作中,我更多关注的是项目资金的廉洁风险和建设进度的合规性监督,对于部分县区因地方财政压力而出现的“重建设、轻养护、慢运营”苗头性问题,未能第一时间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高度去预警和纠偏,导致监督提醒的力度和时效性打了折扣。
二是在政治领悟力上,转化能力不够深入。对党中央关于交通强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在理解和把握上存在一定的“时差”和“温差”。学习中满足于知晓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但在如何将其与派驻监督职责紧密结合,转化为推动XX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监督举措上,思考不深、行动不快。比如,在监督推动交通领域落实“双碳”目标时,对新能源运输装备推广、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切入点找得不准,提出的监督建议更多是原则性要求,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是在政治执行力上,穿透能力不够彻底。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交通运输系统落地落实的监督过程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脚”的现象,对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盯得不紧、督得不实。2025年上半年,市交通运输局启动了智慧交通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我虽然在项目启动会和关键节点会议上都强调了廉政纪律,但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部门间数据壁垒、信息共享不畅等深层次问题,未能持续跟踪、一督到底,导致项目整体效能未达预期,影响了政治执行的最终效果。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但对照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党性修养仍需持续锤炼。
一是理论武装的系统性不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碎片化、零散化现象,满足于“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缺乏全面系统、融会贯通的深入钻研。对蕴含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掌握不牢,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监督执纪难题的能力不足。例如,在处理一起涉及交通工程变更的信访举报时,虽然依规依纪进行了核查,但未能运用系统观念深入分析工程变更背后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导致监督停留在个案处理上,未能推动系统性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二是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不好。在长期面对交通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复杂斗争中,有时会产生一丝懈怠情绪和“歇歇脚”的想法,认为经过持续高压反腐,存量问题已基本肃清,可以稍微松口气。这种思想上的松懈,反映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革命意志和斗争精神有所衰减。在2025年的一次内部工作会议上,我曾提到“当前交通系统的政治生态已大为好转”,这种表述虽然符合事实,但也无形中流露出了盲目乐观的情绪。
三是党性锻炼的主动性不好。参加组织生活多是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接受党内监督的自觉性不强。在参加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听取他人发言多,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对一些同志在发言中存在的“闯关”思想和“过关”心态,未能及时严肃地予以指正。这说明我在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中淬炼党性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我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但在践行群众路线、严守组织原则和法纪规矩上,标准还不够高、要求还不够严。
一是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不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扎实,下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隔窗观望”现象,与一线交通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直接交流不多。2025年8月,我带队到XX县调研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情况,主要是在县交通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虽然也到了项目现场,但与当地村民的交流时间不足半小时,对群众反映的“夜间照明不足、警示标志不清”等具体问题了解不深不透,影响了监督的精准性。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不强。作为局党组成员,能够坚持在党组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但在某些非原则性问题上,存在一定的“随大流”思想,未能始终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在2025年一次讨论局机关内部评优评先的党组会上,我对个别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存有疑虑,但考虑到是分管领导的意见,且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便没有当场提出不同看法,反映出我在维护组织原则的严肃性上还存在差距。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不好。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中,有时更习惯于运用纪律手段和组织措施,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在督促处理2025年发生的一起交通执法领域行政复议案件时,我的关注点主要放在涉事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行为上,对于案件背后反映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等法治建设层面的问题,思考和推动解决的力度不够。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我能够立足岗位职责,积极履职尽责,但在面对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时,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还显不足。
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不强。面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绕道走”的思想。例如,XX市部分客运场站的改制遗留问题多年未能解决,涉及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复杂情况,纪检监察组多次收到相关信访反映。我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时,考虑到问题敏感复杂,更多是进行常规性的督办转办,缺乏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收兵的决心和韧劲。
二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看待新问题、解决新矛盾,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机制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不足。在监督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交通领域营商环境方面,满足于督促窗口单位提升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对于如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对审批权力运行的精准监督、智慧监督,探索研究不够,导致监督方式相对传统,效能有待提升。
三是防范风险的底线思维不牢。对交通运输领域潜在的风险隐患预见性不强,后置监督多、前置预警少。2025年,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超过300亿元,多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面对如此大规模的投资,我虽然在廉政风险防控上作出了一些部署,但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因要素保障、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以及大规模建设可能带来的生态环保风险,缺乏系统性的监督预案和风险评估,底线思维树得不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我始终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但对标“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管党治党的力度和深度仍需加强。
一是履行监督首责不够精准。对交通运输系统的政治生态“画像”不够精准,日常监督满足于发现表象问题,对深层次、根源性问题挖掘不深。特别是对上级纪检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的交通领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乱象等问题,虽然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查处了几起典型案例,但在深挖细查“围猎”与被“围猎”交织、利益输送隐形变异等问题上,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未能完全斩断利益链条。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彻底。对系统内存在的公文照搬照抄、调研考察“盆景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虽然逢会必讲、三令五申,但采取的整治措施偏软,缺乏硬约束。2025年,在对局机关开展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科室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上一年度内容雷同率超过70%,仅修改了年份和个别数据。对此,我仅在内部进行了通报批评,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导致整治效果打了折扣。
三是干部队伍日常监督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不够。对一些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以谈话提醒为主,未能及时“红脸出汗”,导致个别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对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方面,主要是通过下发通知、组织学习等方式进行要求,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和甄别处置机制。
二、有关问题整改方面
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以及对照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我认真梳理了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与基层群众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虽然制定了年度下基层调研计划,但有时因日常监督执纪工作繁忙而未能严格执行,调研成果转化为监督实效的机制还不健全。
二是关于2024年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斗争精神不足,对系统内的‘好人主义’现象抵制不坚决”的问题。整改措施虽然制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处理一些非原则性问题时,仍存在讲情面、搞平衡的情况,批评的“辣味”不足。
三是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嵌入式监督有待加强”的问题。虽然推动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在对交通工程招投标等高风险领域的全过程、全周期监督上,尚未形成真正有效的闭环管理。
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按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XX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栾亚红严重违纪违法案。对我个人而言,是一次极其深刻的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栾亚红案件,其堕落轨迹发人深省,根源在于:
一是理想信念“总开关”彻底松动。栾亚红长期在交通系统工作,也曾为交通事业发展作出过贡献,但随着职务的升迁,她逐渐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忘记了初心使命。她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攫取利益的资本,在各种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最终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根子就在于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
二是权力观念“方向盘”完全失控。栾亚红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甚至套取公款占为己有。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一旦权力观发生扭曲,就会迷失方向,把权力运行的轨道开到邪路上去,最终车毁人亡。
三是纪法敬畏“安全阀”完全失效。栾亚红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礼品礼金;面对组织的审查调查,非但没有主动坦白,反而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这表明她已经彻底丧失了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突破了底线、跨越了红线,最终必然受到纪法的严惩。
联系个人实际,举一反三,我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在锤炼坚强党性上存在差距。对照栾亚红理想信念崩塌的深刻教训,我反思自己在党性修养上还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有时认为自己作为纪检干部,政治上是过硬的,不自觉地放松了持续的、严格的党性锻炼,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改造主观世界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抵御各种思想侵蚀的“免疫力”还需不断增强。
二是在正确行使权力上存在差距。栾亚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为我敲响了警钟。我作为派驻纪检组长,手握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反思自身,虽然能够做到依法依规用权,但在如何主动接受监督、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方面,做得还不够。有时在行使监督权时,对监督程序的规范性、严谨性强调多,对主动听取被监督单位意见、保障其申辩权利方面考虑不周。
三是在严守纪律规矩上存在差距。栾亚红无视纪法、对抗审查的行为,让我深刻认识到严守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我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但在小事小节上还存在律己不严的问题。比如,有时会接受关系较好的同志私人聚餐的邀请,虽然是自费,但也容易模糊纪律的界限。这种思想上的麻痹,正是走向违纪违法的危险开端,必须高度警惕,防微杜渐。
四、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查摆出的问题,根源主要在主观思想方面:
一是思想改造的自觉性减弱了。作为一名多年的纪检监察干部,有时产生了“自我免疫”的错觉,认为自己天天监督别人,自身抵抗力肯定强,从而不自觉地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对政治理论学习有时停留在“已读”层面,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触及灵魂,导致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上存在差距,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拧得不紧。
二是党性锤炼的严格性下降了。随着年龄和党龄的增长,参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所减退。在组织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工作部署、提要求的角色出现,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教育、监督和锻炼不够。对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有时碍于情面,不愿“亮丑”,缺乏闻过则喜、知过不讳的胸襟和气度,党性修养锤炼不深不透。
三是宗旨意识的牢固性淡化了。长期在机关工作,与基层一线和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减少,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了解不深、感受不切。下基层调研有时带着“任务驱动”的心态,急于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未能真正沉下心来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导致服务群众的立场站得不稳,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存在偏差。
四是担当精神的坚定性削弱了。面对交通运输系统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监督执纪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爱惜羽毛的思想。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待加强,害怕“得罪人”“捅马蜂窝”,导致在攻坚克难、啃硬骨头时,缺乏一往无前的锐气和魄力。
五是自我革命的彻底性不足了。对履行监督责任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时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阶段性胜利”的思想。对自身建设标准不高,对一些“小毛病”“小问题”警惕性不强,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革命精神有所懈怠,未能始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来检视自己、锤炼自己。
五、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每年至少精读2本理论专著,撰写不少于4篇学习心得。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XX交通运输系统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党性锻炼,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为系统内党员干部讲授1次专题党课。主动对照反面典型,深刻汲取栾亚红案件教训,常态化检视自身,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夯实执纪为民之本。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深入项目一线、客运场站、农村公路,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坚决纠治交通执法、窗口服务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四是勇于担当作为,砥砺敢于斗争之志。聚焦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敢于较真碰硬,深挖彻查违纪违法问题。围绕制约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主动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提出有价值的纪检监察建议。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五是坚持严于律己,守牢清正廉洁之线。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六、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我聚焦“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4个方面,共查摆出11个具体问题。会后,我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个人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一年来,我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例如,针对“对年轻干部的日常监督提醒不够”问题,我牵头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年轻干部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2025年已与35名副科级以下年轻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实现了重点岗位全覆盖。针对“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充分”问题,我坚持抓早抓小,2025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8人次,同比增长了21%,有效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通过扎实整改,我的政治站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都得到了新的提升。
旗委办副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案例)
根据旗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本人在会前系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领会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积极参加了旗委办公室组织的集中学习研讨。同时,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我与其余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真诚征求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照“五个带头”的具体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本人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对标对表、从严从实的要求下,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在政治判断力上,洞察力敏锐性不强。对一些重大政策和理论的理解,有时停留在宏观层面,未能第一时间将其与我旗的具体实践和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进行前瞻性、深层次的思考。比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时,虽然能够坚决执行,但在如何将之创造性地转化为推动我旗民族地区共同现代化试点的具体路径和有效抓手上,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提出的创新性建议不多,未能完全做到“从政治上看问题”。
二是在政治领悟力上,融会贯通运用不深。作为分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同志,我深知这项工作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在具体工作中,我牵头组织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个一”红色主题系列活动,截至2024年下半年,累计开展活动55场次,覆盖群众超过2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冷静反思,有时过于注重活动的声势和覆盖面,对于如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更深层次、更潜移默化地融入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社会治理的全过程,缺乏系统性的跟踪调研和效果评估机制,对活动背后深层次的思想认同转化过程研究不透。
三是在政治执行力上,工作闭环落实不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重要指示精神,能够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落实。但在督查工作实践中,有时存在重部署安排、轻跟踪问效的现象。例如,在2025年上半年对某项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中,初期制定的督查方案非常详尽,但在中后期,由于多项任务交叉,未能对个别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足够频次的“回头看”,导致该单位的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彻底解决,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反映出我在狠抓落实、一抓到底的韧劲上还有所欠缺。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我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但对照更高标准,在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彻底性上仍有不足。
一是在理论学习系统性上,全面领悟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存在一定的“实用主义”倾向,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学得比较多、比较深,而对于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的系统论述,主动钻研、深入思考的功夫下得不够。学习方式上,参加集中学习多,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时间相对较少,导致理论武装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强。
二是在理想信念坚定性上,精神补钙有差距。能够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但在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激烈斗争时,对一些社会上的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虽然能做到不认同、不传播,但主动站出来进行有力批驳和坚决斗争的意识和行动不够。这反映出自身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方面的能力仍需锤炼,理想信念的根基扎得还不够深。
三是在党规党纪敬畏性上,知行合一有差距。能够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产生“纪律是针对出问题的人”的麻痹思想。比如,在参加一些工作交流或公务接待时,虽然严格遵守规定,但对于一些“擦边球”的现象,如超标准的接待细节、过于铺张的会场布置等,有时碍于情面没有当场提出严肃批评,反映出自己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正心明道的标准还不够高,未能时时刻刻做到“吾日三省吾身”。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我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但在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法纪规定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深入基层接地气不足。虽然经常下乡调研,但有时存在“被安排”调研的现象,沿着既定路线、看示范点位多,真正“四下基层”、不打招呼、直插现场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时候少。例如,在2025年督查一项老旧小区改造民生项目时,我的督查报告重点反映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硬指标”,但对于施工期间的噪音扰民、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和推动解决,直到后期群众信访反映上来才专项督办。这说明我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够彻底,宗旨意识树得不牢。
二是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充分发扬民主作风不足。在分管领域的工作决策中,能够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但在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了提高效率,有时会在会上对自己酝半成熟的意见阐述过多、引导过强,没有完全给其他同志留足充分发表不同意见的空间和时间,客观上造成了“一言堂”的倾向。这说明我对民主集中制作为我们党根本组织原则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涵养民主作风的自觉性不强。
三是在严守法纪规矩方面,防范特权思想堤坝不固。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但在思想深处,对一些非物质性的“特权”现象警惕性不高。比如,在开展督查工作时,个别被督查单位出于“搞好关系”的目的,有时会安排一些超出工作范畴的陪同或接待,虽然自己能做到谢绝,但内心深处没有从这是特权思想作祟的高度去认识和抵制,反映出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在一些细微之处仍有缝隙。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面对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和“十五五”良好开局的重任,我能够保持昂扬的奋斗姿态,但在政绩观、斗争精神和创新意识上仍有短板。
一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偏差,发展理念融会贯通不深。在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分管工作中,有时仍不自觉地看重短期内能出成果、见成效的“显绩”,对一些打基础、利长远、久久为功的“潜绩”投入的精力不足。在督查工作中,也习惯于用数据和指标来衡量工作成效,比如在2024年对全旗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中,我们的督查报告详尽罗列了115个重点项目的投资完成率和形象进度,但对于项目背后是否存在“重建设、轻运营”、是否真正符合新发展理念等深层次问题,挖掘和分析得不透彻,这正是政绩观不够全面的体现。
二是弘扬“蒙古马精神”不够彻底,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难点、堵点问题,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和“绕道走”的想法,缺乏“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韧劲和狠劲。例如,在推动解决某项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信访积案的督查工作中,初期协调力度很大,但在几次协调未果后,后续跟进的力度和频率有所下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问题的最终解决。这与“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三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本领不强,创新求变的意识有待加强。在当前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自己“识变、应变、求变”的能力不足,有时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在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多以会议、讲座、文艺活动等传统形式为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打造更具吸引力和传播力的宣传产品的探索不够,导致工作吸引力、感染力不强。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我能够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但在压力传导和常态长效上做得还不够。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网络阵地管理存在短板。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关注多,但对他们的网络空间言行监管和引导不够。满足于在工作群里转发一些正面宣传内容,但对于如何引导他们在复杂的网络舆论环境中主动发声、弘扬正能量,缺乏有效的机制和办法。对一些干部存在的网络言行不当的苗头性问题,多以提醒为主,未能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高度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够彻底,督查方式方法有待优化。虽然注重为基层减负,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影子。例如,在2025年初开展的一项联合督查中,由于前期统筹不够,导致我们下发的督查通知与另一部门的通知在要求上报的材料方面存在部分重叠,给基层单位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这个问题虽然后续通过协调解决了,但暴露了我在统筹督查检查考核、优化方式方法方面,思考得还不够周密细致。
三是选人用人风向标树得不够鲜明,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在协助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时,能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但有时更多地关注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实绩,对其“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了解不多,未能完全做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在日常管理中,与分管干部谈工作多、谈思想少,严管厚爱的结合做得不好。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按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近年来中央、自治区、盟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特别是对XX旗XX卫生院原院长金杰华违规使用公车、虚报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案例,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剖析。
(一)案例原因剖析
金杰华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问题,根源在于:
一是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他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私产”,把公车当成个人身份和待遇的象征,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公”与“私”的界限上产生了严重混淆。
二是纪律规矩松弛,缺乏敬畏之心。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规定学习不深、理解不透,甚至心存侥幸,认为用一点、占一点是“小事”,不会被发现,充分暴露了其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缺失和对党纪国法的毫无敬畏。
三是权力观念扭曲,缺乏有效监督。在单位内部搞“一言堂”,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导致内部监督机制失灵。同时,也反映出上级对其的日常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对照案例查摆自身差距
以金杰华案为镜鉴,反躬自省,我深刻认识到自身依然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在锤炼党性、固本培元上存在差距。虽然自己从未有过类似违纪行为,但对照金杰华从思想滑坡到行为出格的演变过程,我认识到自己有时对一些“小节”问题不够警惕,比如在公务活动中,对于是否可能超出标准、是否符合最严格的节约原则,有时思考得不够细致。这表明自己在持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在严守规矩、令行禁止上存在差距。金杰华的问题出在对规定的漠视和执行的变通。反思自身,我在执行一些规章制度时,虽然不打折扣,但在督促分管领域和下级单位严格执行上,有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批评教育多,动真碰硬少。这表明我在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上还存在差距。
三是在秉公用权、接受监督上存在差距。金杰华案警示我们,任何脱离监督的权力都必然导致腐败。对照检查,我虽然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但在主动听取批评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方面,做得还不够好。有时在工作推进不顺时,听不进不同声音。这表明我在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规范用权方面还存在差距。
三、个人重大事项说明
1.本人未配备专车、专职司机和秘书。日常公务活动根据旗委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公务用车。
2.配偶XX,系XX中学教师。儿子XX,在XX大学就读。本人及配偶、子女均无国(境)外从业、定居情况,国籍均为中国。
3.本人在XX小区拥有一套商品房,系家庭唯一住房。无在国(境)内外投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
4.本年度未收到任何谈话函询、信访举报等情况的反馈。
5.本年度未受到任何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6.关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问题整改情况说明。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我共查摆出4个方面4个问题。会后,我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作为长期坚持事项持续巩固。例如,针对“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紧”的问题,我坚持每季度确定一个重点课题,带领分管科室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2025年共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3篇,有效推动了相关工作。针对“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的问题,我建立了个人基层联系点,全年深入联系点走访调研15次,协调解决了群众反映的3个具体困难。
四、原因分析
对上述查摆出的问题,我从思想深处、党性深处进行了深刻剖析,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不够。虽然能够坚持学习,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性、整体性把握还有欠缺,满足于知其然,但在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上功夫下得不深。导致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方法不够活,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这是产生一系列问题的总根源。
二是党性锤炼的硬度不够。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长,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党性锻炼上有所松懈。在内心深处,艰苦奋斗、自我革命的精神有所弱化,用党员的先进性标准来检视自己、衡量自己、约束自己不够经常、不够严格,导致在执行群众路线、弘扬斗争精神等方面出现了偏差。
三是宗旨意识的牢度不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方法坚持得不好,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的时间多了,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时间少了。这导致自己有时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没有完全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标准,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打了折扣。
四是纪律规矩的严度不够。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够深刻,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树立得不够牢固。总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能够守住底线,从而在一些“细枝末节”上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对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性问题,缺乏“较真”精神和斗争勇气,这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重要原因。
五、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在凝心铸魂上达到新高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力求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上取得新进步。计划在2026年,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加强党内监督两个专题,至少撰写2篇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是锤炼坚强党性,在对党忠诚上展现新境界。时刻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中,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在服务群众上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计划在2026年,个人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的三分之一,重点围绕民生实事项目的督查落实,建立“一线工作法”,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协调解决。优化督查方式,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是勇于担当作为,在履职尽责上开创新局面。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旗委中心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善于攻坚克难。针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化+责任制+时限制”闭环管理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旗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五是严守纪律规矩,在清正廉洁上作出新表率。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身作则,带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恳请各位同志提出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2025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案例)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严格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等8个方面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对“两个确立”的实践要求领悟不深。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将这种政治忠诚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的链条上,存在连接不紧密的问题。例如,在督办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时,对于2025年2月上级就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我虽组织力量进行了跟踪督办,但在初期传达和部署上,仍有照搬照转的现象,未能第一时间结合我县部分乡镇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深层次矛盾,提出更具操作性的督查建议,导致个别整改任务推进速度未达最佳预期。
二是政治判断力敏锐性不强。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足够的政治警觉。作为政府系统的“前哨”,在面对复杂舆论环境时,对网络上涉及我县某些政策执行的模糊论调和片面解读,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迅速洞察其潜在风险。2025年下半年,网络上曾出现关于我县某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效率的讨论,起初我仅将其视为普通业务反馈,按常规程序交办核实,未能及时预判其可能发酵为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错过了第一时间主动设置议题、澄清事实的最佳窗口期。
三是政治执行力坚决性不够。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虽然能做到令行禁止,但在面对阻力大、见效慢的硬任务时,思想深处存在“缓一缓”“看一看”的惰性心态。分管的政府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触及利益深,在推动解决一些历史遗留的机关作风顽疾时,比如个别单位存在的办事流程繁琐、服务意识淡薄问题,尽管组织了多轮督查,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在后续“回头看”环节,发现少数单位整改浮于表面,我未能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存在畏难情绪,导致整治效果打了折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的系统性不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多数时候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行,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比如,2025年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我虽然参加了全部集中学习,但个人自学时,对理论的逻辑体系和思想精髓钻研不透,满足于“知其然”,对“所以然”的探究不深,导致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督查、后勤管理实践的能力存在短板。
二是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不好。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不自觉地把行政工作和党性锻炼割裂开来,认为抓好业务就是最强的党性,用事务性工作的繁忙代替了严格的党性锤炼。例如,在处理繁重的行政后勤事务时,脑中想得更多的是如何保障运转、如何控制成本、如何提高效率,而较少从“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这一政治高度来审视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温度,对干部职工反映的食堂饭菜花样不多、维修响应不够及时等“小事”,未能时刻将其作为检验自身党性立场和宗旨意识的“试金石”。
三是精神追求的纯洁性不好。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革命精神有所消减,自我要求有所放松。习惯于按部就班,满足于工作过得去、不出错就行,缺乏“跳起来摸高”的闯劲和拼劲。在谋划2026年督查工作要点时,初步设想还是在2025年工作基础上进行小修小补,对于如何围绕“十五五”开局,创新督查方式、提升督查效能等前瞻性、开创性的思考不深、办法不多,反映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拧得不够紧。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服务群众的感情不深。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存在偏差,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有时程式化。2025年春季,我带队对全县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行程安排得很满,也查看了食堂、宿舍、安保等硬件设施,但与一线教师、学生家长的深入交流时间不长,更多是听取校方汇报,对他们关心的一些“隐性”问题如课后服务质量、心理健康辅导资源不足等,未能沉下心去挖掘和推动解决,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系得不牢。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刚性不强。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在议事决策时也能发表个人意见,但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2025年2月,我主持召开关于2025年度重点工程项目预算分配的班子会议。会上,针对某乡镇因地制宜推进生态农业示范项目的经费申请,我虽然从客观上看该项目符合全县产业发展方向,但考虑到该乡镇领导在本地政绩考核中的压力,以及该项目审批可能涉及的部门协调难度,我在会议上并未坚持“按实报账、按规定发放”的原则,而是提出了“适当压缩”的模糊建议,试图以“通融”为由为该乡镇减负。结果导致后续该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无法如期推进,影响了全县乡村振兴的整体进度。这反映出我在坚持原则、执行制度方面有时过于顾及眼前关系,缺乏钉钉子的精神。
三是遵守法纪的弦绷得不紧。作为分管后勤的领导,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思考不深,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意识盲区。在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上,虽然大的原则能够坚守,但在一些细节上要求不严。比如,2025年我县公务接待费支出虽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但个别接待活动存在陪同人员过多、超出规定标准的问题,我作为分管领导,在审批环节未能做到较真碰硬、坚决制止,反映出对法纪的敬畏之心没有真正融入到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细节中。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不足。面对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智慧。在分管的政府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中,对于个别单位之间因职能交叉、协调不畅导致的“中梗阻”问题,我牵头召开了3次协调会,但收效甚微。后续工作中,我没有继续深挖根源、拿出更具突破性的解决方案,而是将问题上报,有“等靠要”思想,担当作为的“铁肩膀”不够硬。
二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僵化,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在行政后勤管理领域,服务保障模式多年来没有大的创新。例如,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中,尽管每年都强调节水节电,但除了张贴标语、常规检查外,未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更科学、更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方式,2025年县政府大院人均能耗同比仅下降1.2%,与先进单位相比差距较大,说明在运用新发展理念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上思考不深、行动不力。
三是狠抓落实的韧劲不够。对一些工作部署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跟踪问效。2025年,我牵头督办了15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虽然从交办、催办到答复,程序上都完成了,办结率达到100%,但在督查过程中,对个别承办单位答复中承诺的“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资金”“将进一步研究”等“软措施”,没有进行二次跟踪督办,导致部分建议提案的实际转化效果不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是作风建设抓得不常。对干部作风的监督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现象,常态化教育提醒不足。平时看到分管同志有一些不好的苗头,如写材料图省事、上网找范文拼凑,或者下班后不及时关闭电脑电源等,多是口头提醒一下,没有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未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导致一些“小毛病”未能得到及时纠正。
三是用人导向树得不牢。在干部使用和评价上,虽然能够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但在对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等政治标准考察上,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主要依赖于组织部门的考察结果和年终总结,缺乏在日常工作中、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近距离、多维度的政治素质识别。比如,在推荐后备干部人选时,更看重其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对其“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了解不深。
(六)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方面
一是文山会海削减不彻底。仍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作为督查专员,我有时也成为形式主义的制造者。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由督查室牵头或参与印发的各类督查通知、情况通报、督办函等多达120余份,较2024年不降反升。一些常规性工作督查,完全可以通过电话督办或现场核实解决,但为了“留痕”,还是习惯性地先发一份正式通知,增加了基层单位的负担。
二是调查研究不深入。下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精心设计的“路线”多于随机性的“走访”。2025年6月,我带队赴XX乡镇调研乡村振兴项目推进情况,两天时间跑了4个村,行程安排紧凑,但每个点停留时间短,主要是听取乡、村干部介绍,现场查看项目进度,与普通村民的交流互动少,对项目实施中群众的真实想法、遇到的实际困难掌握得不全面,调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也因此缺乏针对性。
三是横向交流实效性不强。在组织或参与兄弟县市的横向学习交流活动中,有时过于注重形式和场面,而忽视了实质内容的学习借鉴。2025年我县组织的一次赴外地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的考察活动,我作为协调人之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行程安排、食宿保障等后勤服务上,对于如何引导参与人员带着问题去学、带着思考去比、带着办法回来,谋划得不够周全,导致考察归来后,形成的成果转化报告内容空泛,可操作性不强。
(七)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一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好。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分管领域干部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不够。认为政府办公室主要是办文、办会、办事,与意识形形态工作关系不大,存在麻痹思想。对于分管干部在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网络空间的言行,只是笼统地要求遵守纪律,没有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和风险排查,对可能出现的错误言论及其负面影响,缺乏预见性和应对准备。
二是阵地管理意识不好。对政府系统内部的宣传栏、会议室、内部刊物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不够重视。认为这些都是“内部资料”,不存在太大风险。2025年的一次检查中发现,个别科室的内部学习园地内容更新不及时,还挂着两年前的旧材料,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领作用,反映出我对这块阵地的政治功能认识不深,管理不到位。
三是斗争精神运用不好。在面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思潮和论调时,缺乏旗帜鲜明地进行批驳和斗争的勇气。有时在非正式场合听到一些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议论或怨言,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理直气壮地予以纠正和引导,怕引起争论、伤了和气,当“开明绅士”,实质上是放弃了思想阵地,未能履行好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捍卫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责任。
(八)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方面
一是保密教育不扎实。对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停留在口头上,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多为念文件、看视频,形式单一,内容枯燥,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2025年仅在年初组织过一次全办范围的保密知识讲座,后续的常态化、情景式警示教育开展不足,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保密意识未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重制度建设、轻检查落实的现象。虽然办公室有完善的保密制度,但在日常执行中缺乏刚性约束。例如,对于涉密文件的传阅、保管和销毁,有时为了图方便,存在不及时登记、不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的问题。2025年第三季度的一次内部自查中,发现有2份已过期的涉密文件未按规定及时清退销毁,暴露出我在保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上抓得不紧、不细。
三是技术防范不严密。对新形势下网络信息时代的保密工作新挑战认识不足,技术防范措施更新不及时。分管的后勤部门虽然为各科室配备了必要的保密设备,但对于非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的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存在漏洞。对干部职工使用智能手机办公带来的泄密风险,除了口头提醒外,没有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管控,保密工作的“人防”和“技防”结合得不好。
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近期,我再次深入学习了省、州纪委监委通报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特别是XX州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XX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案,给我敲响了警钟。王XX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多次在节假日及下班时间,违规驾驶单位公车办理私事、接送家人,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1次将个人车辆的加油费、维修费等共计1.8万余元在单位报销。此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最终王X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深刻剖析此案,其根源在于以下几点:一是理想信念“缺钙”。王XX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忘记了初心使命,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精神上患了“软骨病”。二是特权思想“作祟”。他错误地认为公车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可以随意支配使用,把“公家”的资源视为“自家”的福利,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完全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三是纪法意识“淡漠”。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认为偶尔用一下公车、报一点私费是“小事”,不会被发现,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四是监督管理“失灵”。其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公车管理、财务报销等制度执行不严,日常监督提醒不到位,为王XX的违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联系自身,举一反三,我深刻认识到,虽然我没有发生类似严重的违纪问题,但王XX身上的问题在自己思想深处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苗头。作为分管单位行政后勤的负责人,我直接分管着办公室的公车、公务接待和财务审批工作,手中掌握着一定的资源调配权。我必须深刻自省: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是否存在“看客”心态。看到这些案例,是否只是当作别人的教训,而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自己是否存在特权思想的苗头?是否认为自己分管后勤,为单位运转提供了保障,偶尔在规则边缘“行个方便”也无可厚厚非?这种想法非常危险,是走向违纪违法的思想前兆。
二是在制度执行上,是否存在“宽松软”现象。办公室的公车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得到了最严格的执行?我在审批派车单、报销凭证时,是否做到了每一张都认真审核,对不合规的坚决说“不”?反思2025年的工作,我发现自己有时碍于情面,对于一些同事因“公私界限不清”的用车申请或费用报销,存在把关不严、提醒不够的问题。例如,曾有几次车辆使用登记簿的记录与ETC后台数据存在细微出入,我只是让司机补齐说明,没有深究原因,这实质上就是监督管理的虚化。
三是在日常监督上,是否存在“灯下黑”问题。我是否经常性地对分管领域的干部开展廉政提醒和作风教育?是否对他们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回顾过去一年,我对分管同志的业务工作指导得多,但关于廉洁自律、公私分明的专题教育和谈心谈话次数不多、深度不够。王XX的案例警示我,严管就是厚爱,监督的缺失是对干部最大的不负责任。我必须时刻绷紧自我革命这根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严从实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分管领域的人和事。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对照查摆出的问题,从主观上、思想上进行深刻检思,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根基筑得不牢,导致政治站位不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经验主义”思想,认为自己长期在政府办公室工作,熟悉政策、了解情况,凭经验就能干好工作,因而放松了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思考。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实践性不强,没有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正因为理论上的不清醒、不透彻,导致在观察分析问题、谋划推动工作时,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出现偏差,未能时时事事从党和人民的立场、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来把握和处理问题。
(二)群众立场站得不稳,导致宗旨意识淡化。长期在机关工作,与基层群众的直接联系减少,下基层调研习惯于听汇报、看现场,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不够,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不深不透。在思想深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弱化,有时想问题、作决策不自觉地从是否有利于工作推进、是否方便管理出发,而不是首先考虑群众的感受和利益。“官本位”思想的残余未彻底清除,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三)担当精神磨得不亮,导致奋斗意志衰退。随着年龄和任职时间的增长,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锐气有所消减,求稳怕乱、安于现状的思想有所滋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改革发展中的一些“硬骨头”,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习惯于等上级指示、看别人经验,主动识变应变求变的能力不足。在工作中,满足于四平八稳、按部就班,对分管领域的创新发展谋划不深,对作风建设中的顽瘴痼疾缺乏“一抓到底”的狠劲和韧劲,自我革命精神有所懈怠。
(四)纪律戒尺握得不紧,导致自我要求放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能够守住底线、不出问题,因而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深入,对自身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警惕性不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对分管领域的干部严管不够、监督不力。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有时认为只要不触碰“高压线”就行,对一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辨别能力不强,抵制不够坚决。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强化理论武装上持续用力,做到“学”字当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每年精读2-3本理论专著。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交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在践行为民宗旨上持续用力,做到“实”字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确保2026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改进调研方式,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去,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对分管的民生实事督查工作,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件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在锐意担当作为上持续用力,做到“干”字为先。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十五五”良好开局,立足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针对督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牵头优化督查考评机制,力争2026年县政府办公室层面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再压减15%。针对后勤管理效能不高问题,牵头开展专项提升行动,引入精细化管理模式,确保全年行政运行成本有效降低。面对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难点,敢于较真碰硬,一抓到底,不见成效决不收兵。
(四)在严守纪律规矩上持续用力,做到“严”字托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纠正。加强对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经费支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止任何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发生,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恳请各位同志对我提出批评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