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春节假期后至7月底,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学习教育在本地本部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相关全会部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一体推进学查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功勋为谁而立”的问题,坚决摒弃任何形式的急功近利、虚假浮夸,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总体安排
本次学习教育自2026年春节假期结束后立即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搞花架子,不分批次、不划阶段,将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贯穿始终,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学习研讨,筑牢思想根基(贯穿全过程)
1.原原本本学。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准确把握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发展思路与中央同频共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2.联系实际思。围绕“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根本性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实际和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引导领导干部从政治高度看待政绩观问题,深刻认识到树立正确政绩观是落实“两个维护”、推动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正反典型鉴。深入学习宣传秉持正确政绩观、造福一方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深刻剖析通报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那些因政绩观偏差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引发群众不满的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二)深入查摆问题,深刻检视剖析(贯穿全过程,前期集中开展)
1.对标对表自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开展自我检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竭泽而渔发展,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发展,以及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完整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
2.拓宽渠道排查。结合中央巡视、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的深层次原因。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基层党员、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背后,是否隐藏着政绩观偏差。
3.从党性上剖析。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找原因,从党性原则、宗旨意识、纪律规矩上查根源。看是否存在私心杂念作祟、担当精神不足、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
(三)狠抓整改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贯穿全过程,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坚持立行立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雷厉风行、马上就办,让干部群众尽快看到变化。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具体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2.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查找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面广、根深蒂固的顽瘴痼疾,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进行攻坚。要坚持与中央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3.强化跟踪问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改正,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教育成果(贯穿全过程,后期集中完善)
1.全面梳理评估。对现有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审批、干部考核评价、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深入查找其中是否存在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符合正确政绩观导向、容易诱发错误政绩行为的规定条款。
2.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与正确政绩观要求相悖、阻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坚决予以废止;对存在漏洞、不够完善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有利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重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政绩观偏差。
3.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新修订制度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五)坚持开门教育,接受群众评判(贯穿全过程)
1.倾听群众声音。在查摆问题阶段,要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摆重点。在整改整治过程中,要适时向群众通报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办好民生实事。坚持民生为大,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落脚点放在为民造福上。结合学习教育,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3.成效群众评判。学习教育结束时,要通过适当方式,让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转变情况、突出问题解决情况、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把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
四、组织领导
1.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
2.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学习重点和整改方向,不搞“一刀切”,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学习教育全过程都要坚持务实高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要求无实质内容的笔记、报告,不搞走过场的参观考察,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学习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4.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进展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浓厚氛围。
通过本次学习教育,务求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得到一次深刻洗礼和矫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