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为顺利完成优抚对象核查、数据变更工作,我局印发了《万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优抚对象核查、数据变更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崔天星局长为组长的专门领导机构和五个核查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优抚对象核查和数据变更工作。
(二)开会培训。5月29日召开全市民政助理员和数据录入员会议,部署优抚对象核查和数据变更工作,讲解各类人员信息表的填写录入及资料采集。
(三)资料收集和人员信息表填写录入。以镇、场为单位负责收集、填写、录入。具体为:按市民政局提供优抚对象名单(即本市县在优抚信息数据库中的对象数据),结合优抚补助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逐一进行核查。对已有对象,按各类对象人员信息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录入,同一个人享受几种优抚待遇的,人员信息表分开填写。各类优抚对象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员退伍证、伤残人员证、抚恤定补证、“三属”(烈士、因公、病故)证明书、审批表和一卡通存折等资料(复印件,并由镇、场负责核查工作的人员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复印及)由各镇场负责收集,随同人员信息表一起上报。对减员对象,填报减员人员名单统计表。
(四)电子相片采集。每个对象采集2寸免冠电子相片,市局派出4个核查小组下到各镇、场集中采集。电子相片采集时要求每个镇、场集中采集,即由各镇、场通知本镇各类优抚对象到镇、场集中,市民政局核查小组到场统一采集,对无法集中的老优抚对象由核查组入户采集。
(五)数据收集核对整理。由市局优抚安置股负责收集核对和整理,到5月31日止,我市16个镇、场已完成核对工作上报人员信息表和资料的共10个,还有6个没有完成核对工作。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各镇、场上报人员信息表和各类优抚对象资料的核对整理,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审批资料缺失。在我市现有的8类优抚对象中,仅参战参核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老兵、部分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员(有换证表)有完整的审批材料,三红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三属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没有审批表。2、部分对象享受多种待遇。有些对象享受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参战人员等多种待遇。3、减员对象瞒报。“一卡通”发放抚恤金后乡镇的管理力度不够,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管理缺口,发现个别瞒报现象。
三、工作建议
由于优抚对象核查和数据更新工作量大,时间紧,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无法完成,我局将加大力度,加快速度,争取尽早核对整理完成上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建议是:1、对现有优抚对象中审批材料缺失的人员是否能一刀切,全部重新补充审批表。2、对享受多重待遇的人员的处理,应在明确的政策依据。3、对于减员瞒报,从明年起,我局将对70岁以上老优抚对象,每年下半年安排一个月时间,入户调查,同时要求各镇、场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上报减员情况。
》文件精神和正定县卫生局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收费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对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包括药品、医用材料价格、批零差率、住院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大额住院费用等的监控,我院严格按照正定县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强制收费、指定服务收费、乱设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吃拿卡要报等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按正定县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一划价三核对、不定期检查、院领导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与管理,杜绝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通过统一药品网购与实行零差率价格销售的服务渠道,各医疗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为此成立了院内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领导小组,组长XXX(院长)担任,副组长由XXX(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院委成员不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收费与划价进行监督、检查。
(三)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严格按照正定县卫生局要求进行网上采购药品,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