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x市劳动关系领域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4-05-27 字数:4444字

为充分发挥基层劳资纠纷防控体系作用,及时排查化解劳资纠纷矛盾风险,确保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决定从5月至12月底,在全省劳动关系领域开展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社部、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全面开展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劳资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75%以上、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6%、98%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系统性、区域性群体性事件,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恶性极端案件;不发生大规模性进jing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保持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开展劳动关系政策宣传。(劳动关系处牵头,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局、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参与)

1.开展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宣传巡讲。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和载体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懂法守法。通过集中培训、政策宣讲、案例说法、沙龙活动等形式,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和谐企业进园区巡回宣讲活动,鼓励创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计生条例”“新业态用工”等主题论坛。

(二)强化劳资纠纷预防排查预警。(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局牵头,仲裁处、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参与)

2.健全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对劳动关系领域的传导影响,定期开展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实时做好重大舆情监测应对。支持有条件地区建立信息化预警平台,出现舆情风险苗头的,主动出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3.加强企业裁员监测指引。坚持企业裁员“每日一报”制度,落实《企业裁员工作指引》,指导企业依法制定和实施裁员方案。企业裁员后,做到扶贫兜底、失业保险、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困难补助“五个跟上去”,精准无缝对接,确保裁员依法规范、权益有效保障。

4.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排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预防排查,实行风险隐患动态跟踪、及时介入化解。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一旦发生劳动关系领域涉稳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突预案,立即介入处置、有效管控,做好舆情应对、减少负面效应,坚持依法分类处置,务求及时有效化解。

5.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实行告知承诺规定从严审核许可条件,全程网上办理劳务派遣许可,推动实现实时化、动态化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严格落实劳务派遣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对不合格机构要责令整改,建立完善不合格机构退出机制。支持有条件地区组建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劳务派遣健康发展。

6.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适时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意见,拓展深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做好立法储备工作,积极构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督促新业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人文关怀,切实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正当权益。

(三)推进构建“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根治欠薪机制。(劳动监察局牵头,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参与)

7.强化统分结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压实属地政府主

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综合施策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8.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总包代发工资、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账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周转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制度监管责任主体,构建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

9.重拳打击欠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欠薪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托“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落实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依法依规对欠薪违法行为加强失信惩戒,加大欠薪违法失信成本。

10.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与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用工实名制系统、工资分账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

11.推进欠薪案件动态清零。突出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欠工作,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对涉及欠薪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司法判决、仲裁裁决和人社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进解决欠薪案件“案结事不了”问题。

(四)加强重点领域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劳动监察局牵头,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参与)

12.开展劳动关系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密切关注受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的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困难、降薪欠薪和规模性裁员风险。建立健全受“双减”“双碳”“房地产调控”等政策影响的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方案,梳理问题清单和风险台账,建立健全重点案件事项交办制度,将劳资纠纷预防关口前置,严防风险冲击劳动关系领域。稳慎开展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整治,迅速依法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如果发生超时加班引发重大风险和舆情,要及时处置报告,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发生。以整治“黑职介”、违法劳务派遣、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强迫劳动为重点,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深入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法规政策,依法保障女职工特别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合法权益。

(五)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机制。(调解仲裁处牵头,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局、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参与)

13.加强争议处理形势分析。加强预警监测,落实特案专报、重案月报、普案季报、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分析劳动争议分布特点、发生原因和发展趋势,发出仲裁建议书,用法律和事实、案例和数据说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教育引导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对50人以上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实行重点监测和定向辅导。

14.完善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预防为主、调解先行、分类处理、繁简分流”的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推进企业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工会调解、行政调解与仲裁调解“六调联动”,形成争议化解合力,力争将争议化解在仲裁立案前。统筹调剂办案力量,落实办案补助,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办案场所和经费,积极应对案件上升压力。

15.提升劳动争议办案效能。完善类案要素式办案机制,探索异步庭审规则,充分运用小额简单案件简易程序、农民工工资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特别程序,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能。及时梳理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业态以及跨境、涉外等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加强调裁诉衔接、统一裁审处理尺度。

(四)多管齐下做好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劳动关系协调中心牵头,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局参与)

16.落实值班和“零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活动及重要敏感时间节点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和措施,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零报告”机制,全力以赴做好党的XX大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政治任务,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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