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人种地”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4-02-02 字数:2097字

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无人种地”问题日益凸显,亟待研究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传统观念冲击严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农本”思想受到强烈冲击,脱离农村、摆脱农民成为农村新生代的普遍心态和价值追求,“80后”不想种地、“90后”不懂种地、“00后”不问种地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基本写照,农业从业人员不同程度面临“断代”问题。

二是农村土地产出效益低。以小麦为例,亩产500斤,亩收入约500元,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消耗约220元,亩平纯收入约280元左右,投入产出基本持平,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而如果外出务工,一个劳动力日均工资一般可达100元。相比而言,种粮远远不如务工的比较收益。另外,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两不两难”(不敢流转、不愿意流转和成片流转难、规范流转难)现象,流转率在10%-20%低位徘徊。

三是虹吸影响持续扩大。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基本公共服务滞后,受城市虹吸现象影响,人才流、资源流不断向城市聚集,一部分成功融入城市生活,一部分基于城市(城镇)优质化基本公共服务,送孩子进城上学或接老人进城居住,致使农村人口越来越少,个别地方出现“空心化”现象。

四是相关补贴亟待优化。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后,部分拥有经营权的农户虽不种地但享受着政策补贴,种植大户和合作社作为土地直接耕种者无法享受政策红利。调研掌握,近5年各种农机具价格涨幅达20%-25%,进一步增加了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生产成本,制约农机推广运用。保险产品不优、理赔程序复杂、赔付资金不足,兜底性保障防线不够牢固。

二、对策建议

一是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让土地“有人种”。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通过土地依法流转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培育种植大户。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引导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进行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等,延伸农业生产价值链,增加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完善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共同体。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返乡务农创业,对开展规模化生产和粮食种植的给予资金补助和贷款等支持。探索开展县乡干部领办合作社试点示范,允许县乡干部牵头领办或创建农业种植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利润分红,同等享受农作物和粮食种植相关政策补贴。

二是支持适度规模经营,让农业“有赚头”。建立完善“分级服务、全域覆盖、系统运行”的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探索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补贴新方式,实现“谁种地、补给谁”,提高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积极性。启动建设丘陵山区适用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研发适宜小地块、小坡度的中小型农机具,加大农机补贴政策研究,支持乡村农机服务队建设,平抑稳定农机具市场价格。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研发适宜农作物种植和粮食生产的多种优质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标准。增加农业服务组织种苗培育、病虫害防治等环节的投入,探索“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服务模式,构建农业社会化便捷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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