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4-03-15 字数:1954字

2024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我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XXX号),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层级监督作用,保证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XXX号)《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X〔2022〕X号)。2024年,市政府暂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于作为政策依据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定期清理、对外公布等环节。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收到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报送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8件,并按相关程序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报备,备案率达100%。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牵头对全市2022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市人民政府印发并公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限期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向XX市人民政府和XX市人大常委会报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我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程序,对部门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单位必须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要求提交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一是市司法局收到报送单位送审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关材料后,对材料完备性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报送单位并说明理由。二是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是否有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是否按相关规定起草规范性文件,是否有设定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处分事项、行政收费事项。同时,市司法局严把审查关,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向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对于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向其释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及特点,并将相关材料退回起草单位;对于超越权限,主要内容违法或者不具备制定必要性的,建议不制定该规范性文件;对于未进行调查研究和公开征求意见的,要求起草单位补正;对于具体规定不合法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二)强化指导监督

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在协助各部门推进基础工作和改革任务的同时,从制度上、程序上落实对法律底线的坚守。对于作为政策依据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定期清理、对外公布等环节。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规范性文件内涵和外延把握不准,抓落实力度不够,存在错报、资料不齐备等现象,有件必备尚未完全落实。二是送审单位内部业务人员衔接不够。送审单位业务人员发生变动后,内部沟通衔接不够,往往需要向备案单位详细咨询报备事项,内部沟通和业务衔接有待加强。三是专业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强,政治性、法律专业性强,但备案审查专业人员不足,工作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影响工作推进。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认清新形势下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宪法意识和维护法治统一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标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范围,规范备案审查程序,提高备案审查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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