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研讨发言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6-06-11 字数:4285字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期,我深入学习了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首部法典、新中国第二部国家级法典,这部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里程碑式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正式迈入体系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全新阶段。通过系统研读法典全文、配套解读及政策文件,我对法典的立法宗旨、体系架构、制度创新和实践要求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和思考。

《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立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伟大实践,回应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核心需求,凝聚了多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经验、制度成果和理论智慧,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时代性、系统性和实践性,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生态安全保障筑牢了坚实法治根基。整部法典共五编1242条,通过“适度法典化”的科学模式,系统整合优化现行10余部生态环境专项法律、20余部配套法规规范,打破了以往环境立法碎片化、分散化、交叉化的格局,构建起总则统领、分则支撑、责任兜底、全程闭环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实现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时代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绝非简单的法律条文整合,而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法治部署,有着深远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从政治维度看,这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治结晶。法典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核心理念全面法治化、制度化,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刚性法律规范,以国家立法形式固化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充分彰显了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定力。

从法治维度看,这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举措。在民法典完成民事领域法典化后,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补齐了我国特色法治体系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短板,填补了生态环境领域无统一法典的空白。法典彻底解决了以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分散衔接不畅、规制范围不全、责任界定模糊、执法标准不一等突出问题,形成了统一、系统、权威、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从“碎片化治理”向“系统化治理”、从“政策驱动”向“法治驱动”根本性转变。

从发展维度看,这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制度支撑。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绿色转型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压力依然突出。法典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导向,精准衔接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既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厉惩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又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激励机制,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发展方式绿色变革,为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提供了法治平衡机制。

从民生维度看,这是守护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权益的法治保障。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法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的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突出环境问题,完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畅通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保障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优美生态环境的基本权利,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二、把握核心要义,精准吃透《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架构与制度创新

《生态环境法典》立足我国生态治理实际,采用“总则+分则+附则”的科学架构,分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五编,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全面,兼具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诸多制度创新为基层生态治理提供了全新遵循。

一是坚守系统治理理念,构建全域治理新格局。法典最大的制度突破,是彻底摒弃以往单一要素、单一领域的治理思维,全面确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原则。在污染防治编,统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辐射等各类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全要素污染管控;在生态保护编,聚焦森林、湿地、草原、荒漠、生物多样性等重点生态领域,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补偿、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制度,打破地域、领域、部门治理壁垒,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单点整治向全域统筹、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从被动整改向主动保护转变。

二是锚定绿色发展导向,健全转型发展新机制。区别于传统环境立法偏重“约束管控”的特点,法典专门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独立编,这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该编聚焦双碳目标落实、产业绿色转型、清洁能源推广、循环经济发展、绿色技术创新等重点领域,构建了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制度体系,既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又通过政策激励、制度保障,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绿色投资、绿色生产、绿色创新,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双向赋能。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体系,筑牢刚性约束新防线。法典进一步细化完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制度,构建起政府、企业、公众、司法多方协同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压实属地治理责任;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义务,健全排污许可、环境信用评价、生态损害赔偿等制度,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完善民事、行政、刑事多元追责机制,衔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现违法必究、追责必严,彻底扭转以往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乱象。

四是坚持民生导向,完善权益保障新路径。法典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将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贯穿始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建筑噪声、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黑臭水体等民生环境问题,细化管控标准和治理要求;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监督举报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和救济机制,让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对标自查自省,清醒认识当前贯彻落实存在的短板不足

对照《生态环境法典》的新要求、新规范、新理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学懂弄通、落地践行、履职尽责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学习深度不足,法治思维有待强化。此前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多为碎片化、应急式学习,对全新的法典体系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研读,对法典的制度创新、逻辑架构、适用场景掌握不够透彻,存在“懂旧法、不熟新法”的问题。日常工作中,惯性思维、经验思维仍有残留,运用法典思维、法治方式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的能力不足。

二是践行力度不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对法典的条文规定多停留在理论认知层面,未能充分结合岗位实际、辖区生态治理痛点难点,将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面对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运用法典规范指导工作、化解矛盾、规范行为的主动性、针对性不足。

三是宣传氛围不浓,全民共治基础薄弱。日常工作中侧重业务推进,对法典宣传普及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单一、覆盖面有限,导致群众、市场主体对新法典知晓度不高,部分企业生态法治意识淡薄,主动守法、自觉护绿的氛围尚未全面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格局仍需持续夯实。

四是履职标准不高,精准治理能力欠缺。对照法典系统化、精细化治理要求,日常生态监管、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仍存在粗放化问题,对源头防控、系统治理、修复治理的理念落实不到位,对标双碳目标、绿色转型、生态修复等新型工作要求的履职能力仍需提升。

四、狠抓落地落实,以实干担当推动法典精神落地生根

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下一步,我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学细悟、笃行实干,切实把法典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一,深化系统学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把《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常态化学习重点,摒弃碎片化学习模式,逐编、逐章、逐条精读法典原文,结合权威解读、案例剖析、专题研讨,全面掌握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条款、制度创新和实践要求。同时,联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双碳政策、生态保护相关配套法规,构建完整的生态法治知识体系,彻底转变传统治理思维,牢固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源头治理的法治理念,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

第二,坚持学用结合,提升履职实干效能。立足岗位职能,把法典各项规定全面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固废处置、噪声管控等重点领域,严格对照法典标准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紧盯突出环境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闭环整改、长效管控。主动对接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积极助力产业绿色转型、清洁能源推广、生态资源合理利用,统筹抓好保护与发展、治理与修复、监管与服务,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切实把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治理效能。

第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共治氛围。主动担当普法责任,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推动法典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机关。一方面,面向企业重点宣讲排污管控、生态责任、违法追责等刚性条款,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绿色转型;另一方面,面向群众普及生态环保权利义务、环境维权渠道、绿色生活理念,提升群众生态法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通过全方位、常态化宣传,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人人关心、参与、守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严守责任底线,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始终坚守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法典各项刚性要求,主动对标新时代生态治理高标准、新要求,坚决杜绝麻痹思想、松懈心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防范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从严落实生态保护各项举措。同时,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当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法治秩序的维护者、绿色发展的推动者。

法治兴则生态兴,法治强则生态强。《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最坚实、最权威的法治保障。今后,我将持续深学笃行、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准践行法典精神、严格落实法典要求,坚守生态底线、深耕生态治理、助力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为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应有力量。

大约剩余30%的内容被隐藏了
阅读全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