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4-09-25 字数:3014字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以法治的力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本文旨在全面总结我市检察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未来展望,以期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乃至全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总体成效

(一)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

我市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办理、快速流转、精准监督。通过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受理、分流、审查、起诉等环节的快速响应,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同时,强化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避免企业因诉讼拖累而陷入困境。据统计,过去一年,我院共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件,较去年同期下降*%,其中,依法不起诉*件,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件,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合规改革稳步推进

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我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规考察机制,引导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通过组建由检察官、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进行审查、指导、监督和评估,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截至目前,我院已对*家企业启动了合规考察程序,其中*家企业通过合规整改,获得从宽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

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市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通过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同时,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对制假售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一年来,我院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件,同比上升*%,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四)服务民企措施精准有效

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我市检察院主动作为,推出了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服务措施。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检察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风险排查,帮助企业增强法治意识,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建立检企联络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此外,还设立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有效解决了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效率

针对涉企案件特点,我市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效率。一是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案件实行快速办理,对重大复杂案件则组织精干力量攻坚克难;二是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自愿认罪认罚,促进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三是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案件及时预警、妥善处置,确保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内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我市检察院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联系,共同搭建服务民企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此外,还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和支持。同时,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展示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成效和亮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市检察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服务意识不强;二是涉企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涉及新兴产业、新型业态的案件中,知识储备和办案经验相对不足;三是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服务民企的举措还需更加精准有效,以满足企业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部分检察官的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转变,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理解不够深入;二是检察机关的专业化建设还需加强,特别是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存在短板;三是跨部门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工作衔接不畅、效率不高;四是服务民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以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未来展望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意识

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理念。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干警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能够做到公正司法、文明司法、高效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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