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6-06-30 字数:4865字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山西沁源“5·22”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刚才,相关部门已经通报了近期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并传达了上级最新的工作要求,讲得很具体、很到位,希望大家务必入心入脑,抓好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和红线。下面,我就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警示教育,讲三点意见。

一、深挖思想根源,以“时时警醒”的态度筑牢安全堤坝,坚决扭转安全发展理念偏差

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每一次惨痛的事故背后,折射出的必定是思想认识的滑坡、安全理念的偏差和侥幸心理的作祟。全市上下必须深挖思想病灶,切实从灵魂深处警醒起来,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扎根于心。

(一)深刻认识“5·22”事故的惨痛教训,绝不当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一是血的教训警示我们,生命至高无上,任何对生命的漠视都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刚才通报的山西沁源“5·22”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该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挂牌督办。这充分说明,事故背后必然存在着严重的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法规不执行等恶性问题。我们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审视自身,如果类似隐患发生在我们的煤矿,我们能否承受得起这种生死攸关的后果?二是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任何在安全上的敷衍塞责,最终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事故的发生从来不是偶然的,而是“量变”引发的“质变”,是日常管理中对小问题视而不见、对隐患整改一拖再拖的必然结果。我们绝不能再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听,必须把惨痛的教训化作自身整改的镜鉴。三是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安全生产没有“淡季”和“旺季”之分,只有“进行时”和“完成时”之别。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决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清醒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严峻,切莫低估风险的“杀伤力”。一是外部宏观环境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叠加风险。当前,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煤炭市场阶段性供需失衡等因素影响,部分煤矿企业为了抢产量、赶进度,极易忽视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导致安全风险急剧攀升。同时,夏季极端天气频发,暴雨、大风等恶劣条件对矿井通风、排水系统构成严重威胁,防范滑坡、透水等灾害的压力空前巨大。二是企业内部深层次的违规生产乱象不容忽视。从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部分煤矿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如超层越界开采、隐瞒工作面、图纸作假、以包代管等。甚至出现了图纸与实际不符、部分矿工未携带定位卡等严重问题。这种“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隐蔽性违法手段,让安全隐患在灰色地带潜滋暗长,对监管防线构成了极大挑战。三是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盲区与“宽松软”现象必须立即纠偏。面对日益隐蔽的违法行为,我们部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素养不高、执法手段单一,导致“屡查屡犯、屡改屡犯”。更有甚者,个别执法人员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发现的隐患处罚偏轻、甚至以罚代管,未能真正发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

(三)高度警惕安全发展理念的偏移错位,坚决摒弃“带血的GDP”。一是必须彻底摒弃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生命的政绩观。个别地方和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指标和财政收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煤矿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态度,甚至为违规生产的企业“保驾护航”。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把安全底线守牢,今天赚的钱,明天可能连本带利都赔进去,甚至搭上无辜群众的生命。任何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的发展,都是饮鸩止渴,必须坚决叫停。二是必须从严整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悬空的问题。一些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安全投入欠账严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在利益驱动面前,安全生产往往被让位于产能释放,导致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生产一线极度脆弱。三是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安全状态,最容易让人产生松懈情绪。一些煤矿企业认为“以往都这么干也没出事”,从而对隐患熟视无睹、对规程置若罔闻。必须深刻认识到,“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是隐患”,任何一丝一毫的麻痹大意,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灾难。

二、紧盯重点领域,以“动真碰硬”的举措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

查摆问题是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一场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一)全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一是盯紧重大灾害防治不放松。要突出抓好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重大灾害的超前治理。对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先治后采”原则,坚决落实“三专两探一撤”等防治水措施,确保灾害治理措施不达标绝不生产,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是盯紧图纸作假和隐蔽工作面等违法行为不手软。从“5·22”事故教训来看,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是导致事故扩大的重要原因。我们要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重点查处采掘接替紧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行为。对隐瞒作业地点、图纸造假的煤矿,一经查实,一律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依法顶格处罚,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盯紧“打非治违”和人员管理不松懈。要进一步加大对关闭煤矿、废弃矿井的巡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同时,严查矿工入井未携带定位卡、人员配备不达标、人证不符等违规问题,严禁未培训合格人员下井作业,坚决堵住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漏洞。

(二)全面提升灾害治理能力和科技“强安”水平。一是强化科技装备支撑,推进“智慧矿山”建设。要积极引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广使用先进的瓦斯抽采技术、精准地质探测技术和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矿井安全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分析和超前预警,以科技手段弥补人员素质短板,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破解“无人可用”难题。制约煤矿安全发展的核心因素往往在于专业人才的匮乏。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着力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和一线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严格安全培训考核,坚决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筑牢煤矿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三是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现关口前移。要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防范事故的治本之策。定期开展全覆盖的风险辨识评估,从源头上系统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实现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的全程电子化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一是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量化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定期带班下井,亲自抓安全,亲自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绝不能遥控指挥、挂名不管。二是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三管三必须”的监管责任。应急管理、能源、自然资源、公安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和责任空白地带。三是压紧压实属地党政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各产煤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必须把矿山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要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矿的安全包保责任制。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守牢安全底线,坚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立足当下、着眼长远,通过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安全治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发挥好警示教育的长效震慑和引领作用。一是丰富警示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要以此次“5·22”事故为镜鉴,在全市矿山企业中深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矿长、班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结合事故案例,逐条对照自身安全管理漏洞,写出深刻的反思检查报告,真正触及灵魂。二是坚持逢会必警、逢训必讲。要让安全警示教育成为常态,融入日常的安全例会、班前会、职工培训之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安全生产警示信息发布平台,定期推送全国矿山事故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让安全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入脑入心。三是抓好以案促改,把教训化为制度成果。针对本次排查出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制度设计上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研判预警机制、事故整改评估机制,做到“发生一起事故,整治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

(二)全面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效长治。一是确保安全投入足额到位。要积极引导煤矿企业转变发展理念,算好安全生产的“长远账”和“经济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改善作业环境、治理重大灾害。对于安全投入不达标、欠账严重的煤矿,必须停产补课,绝不迁就。二是全面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依靠科技进步是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要制定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通过机器换人、数据赋能,降低人员暴露在危险区域的风险,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带来的隐患,真正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三是提升应急处置和应急逃生能力。要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实战演练。特别是要针对透水、瓦斯突出、火灾等主要灾害,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一线职工的自救互救能力和紧急避险能力,确保在突发事故面前,能够做到响应迅速、组织有序、安全撤离。

(三)强化关键时期的特别监管和应急值守机制。一是建立战时应急响应状态。鉴于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全市各产煤县(市、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立即进入安全生产“战时状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二是组建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团。要充分利用专家、学者和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组成服务团队,对全市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体检式”精准指导。不仅要“查病”,更要“开方”,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查不出深层隐患的现实难题。三是严密管控安全生产舆情。安全生产事故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动态和排查整治成果。同时,严密监控网络舆情,对突发敏感舆情要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更是一条关乎人民福祉的生命线。希望大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坚决打赢煤矿安全生产这场硬仗,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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